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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白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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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工作制度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》 《枝江市白银棉花专业合作社章程》 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
监事会工作制度 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议事规则制度

一、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,对成员(代表)大会负责。
二、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执行机构,对成员(代表)大会负责,由成员(代表)大会选举产生。理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,设理事长1人,副理事长2人,理事成员8人。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三、理事会职责:
1、组织召开社员(代表)大会并报告工作,执行社员(代表)大会决议;
2、制订本社发展规划、年度业务经营计划、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,提交成员(代表)大会审议;
  3、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、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,提交成员(代表)大会审议;
  4、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;
  5、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,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;
  6、接受、答复、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;
  7、决定成员入社、退社、继承、除名、奖励、处分等事项;
  8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、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;
  9、履行成员(代表)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四、理事会表决制度:
理事会会议的表决,实行一人一票。重大事项集体讨论,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。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,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。执行监事(或者监事长)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,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成员代表列席,列席者无表决权。
五、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,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。
六、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,其主要职责:
  1、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,按章程主持成员(代表)大会;
  2、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;
  3、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、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;
  4、组织实施成员(代表)大会和理事会决议,检查决议实施情况;
  5、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;
  6、履行成员(代表)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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